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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康乐县人民检察院门卫工作制度

时间:2021-08-20 10:23: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有事需离开岗位,必须向办公室请假,绝不允许随意找他人代班,擅离岗位。

三、对来机关上访、探亲、办事人员仔细询问,认真登记,主动引见。要说话和气,礼貌待人,尽量做到耐心细致,与控申科工作人员配合解决。

四、杜绝一切漏洞,严格按制度办事。该放行的放行,不该放行的绝不放行,严防上访人员和其他闲杂人员闯入领导办公室或在办公楼上乱窜。

五、外单位车辆一律不准在院内清洗过夜。如确有特殊情况,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停放。

六、凡是带出机关大门的物资和机关财产一律进行查询;夜间有车辆出入时,要看清车号,认清司乘人员后方可放行。

七、坚持按时开关大门,每天早晨按上班时间提前一小时开门,晚上十时关门,凡是超过规定时间进出的非工作人员必须由本机关工作人员得到迎送后方可进出。

八、爱护公共设施,经常保持门卫室内整洁和环境卫生,在大门两侧一律不准停放车辆一经发现要及时制止拒绝。

九、遵守机关保密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该说的话绝对不说,不该谈论的绝对不谈论,切实做到保守机密,遵守制度。

十、在门卫室内不准酗酒、赌博,不得随意留宿闲杂人员。

十一、违反本制度,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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