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 正文
队伍建设

康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守则

时间:2021-08-19 17:40:4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检察干警要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本职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忠于事实和法律。

2检察干警要严格执行中政委的“六条”禁令和高检院“九条”卡死规定。

3严禁检察干警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

4在日常生活和社交活动中,要语言文明,举止端庄,不说脏话,不谈论案件,不泄露案情。

5积极参加各项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不参加任何非法活动或非法组织。

6严禁检察干警着检察制服(警服)出入公共娱乐场所。

7在社交活动中,要自觉宣传法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检察业务工作,树立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8团结邻里,家庭和睦,尊老爱幼,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9检察干警要经常以反面教材警示自己,做到警钟长鸣。

10不做有损于检察事业和检察官形象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关闭

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