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干警政治素质,使之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全面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检察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应遵循的原则:
(一)政治理论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好学以致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把政治理论学习的着眼点放在提高理论政策水平上,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
(二)坚持理论指导实践,解决检察工作中的新问题,保证国家各项法律、法令的统一正确实施。
(三)政治理论学习要坚持经常性,不断开阔干警的眼界和思路,以提高认识为主。
(四)政治理论学习要坚持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以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主。
第三条 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既要有长远打算,又因考虑当前需要;既符合对党政干部的要求,又体现法律监督部门的特点。主要学习: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历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5、时事政治;
6、学习本系统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第四条 每周二上午为全院干警政治理论学习时间。
第五条 凡安排全院理论学习的内容,中心学习小组先学一步,形成政治理论学习骨干,指导和带动全院干警政治理论学习的深入。
第六条 学习形式灵活多样,主要可以采取:
1、院内组织集中统一辅导;
2、确定学习课题或学习范围,自行学习;
3、统一布置学习题目,以部室为单位组织讨论;
4、围绕统一布置的课题,组织心得交流。
第七条 政治理论学习由政治部安排并监督实施。
(一)政治部要紧跟形式,结合实际,安排好月、季、年学习计划,提出要求,以便使全体干警心中有数,做好准备。
(二)建立政治理论学习考勤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和人员落实,部室建立政治理论学习考勤登记薄,由部门负责人做好考勤登记。
(三)政治部督查全院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建立全院政治理论学习考察登记台帐。
(四)组织学习交流。政治部要把学习中好的典型经验,学习心得体会等,及时通过会议、情况反映等形式进行宣传交流,以进一步活跃政治理论学习的气氛。
第八条 全体干警要做好学习记录,应有专门的政治理论学习笔记。
第九条 政治理论学习的成绩,作为干警提拔、任用、晋级、评选先进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