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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康乐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8-23 15:17: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今年以来,县院在州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州、县中心工作大局,团结带领全体检察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六项重点工作”稳步开展,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康乐、开创富民兴县新局面提供全面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检察改革和检察队伍建设顺应新时代需要,行稳致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推进六项重点工作稳步开展

我院坚持按照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的工作总要求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总思路,认真推进省检察院部署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反腐败和社会治理”等六项重点工作。

1、聚精会神抓部署,促落实。我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六项重点工作”,对标对表,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地落实工作措施,坚持以“四个说话”检验和印证检察工作成效。全院干警视压力为动力,主动担责、勇挑重担,积极投身六项重点工作,努力丰富检察工作实践。

2、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打“两抢一盗”、涉毒、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在批捕、起诉等检察办案环节坚持从快方针,认真审查办理每一起案件,与公安、法院建立案件信息通报、协调、督办机制和公诉引导侦查取证机制。今年,我院批捕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案件 22人,审查起诉48人,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发挥了专政机关的职能作用。二是配合公安、法院落实各项安全管控举措和执行活动,认真办理各类危害社会、侵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1-11月共受理批捕案件84件,审查起诉165件,已开庭案件法院均作出了有罪判决,有力维护了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3、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护。全院干警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战,紧紧围绕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一号工程,对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六个严厉打击”,紧盯扶贫领域贷款项目落实和惠民工程实施,救灾救助资金、生活保障资金和惠农补贴资金落实,异地搬迁、扶贫资金管理等方面危害和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主动参与“乡村治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委和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今年1-11月以来,共立案监督涉及脱贫攻坚领域5人,逮捕49人,起诉100人,特殊主体起诉5人,支持农民工起诉1件。

4、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围绕康乐绿水青山和旅游资源开发,及时成立了由分管检察长任组长,侦监、公诉、民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先后深入国土、环保、水务等职能部门,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打好“蓝天保卫战”和全省检察机关文物保护专项活动;深入康乐“旅游大通道”建设工地、三岔河流域综合治理工地、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太子山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和绿色屏障一线开展案件线索摸排,第一时间掌握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一年来,共受理审查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件、行政案件2件,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8份,采纳率100%,使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得到全面整改。

5、加强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我院通过集中开展“千人进万企”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依法对涉及产权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履行检察监督,侦监、公诉等部门对于涉企违法、侵权行为,及时发现、及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限期要求有关部门予以纠正,注重构建多元化产权保护保护格局,依法保障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今年1-11月以来,监督立案1件,起诉县法院1件,作出不起诉1人。检察干警先后走访民企43家,发现涉企问题线索8条,分别由院党组成员牵头领办,现已全部办理完毕。我院在审查办理一起盗窃案件时,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系农村合作社负责人、精准扶贫户,综合考虑该案的起因目的、事实、情节、数额、次数、性质、用途等方面,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

6、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院坚持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和主攻方向,全力投入“打伞破网”、“六清行动”和“七查七摆”等专项工作中,严惩涉黑涉恶犯罪。院党组先后召开专题会12次、情况研讨会10次,检察委员会集体讨论涉黑涉恶案件6次。在办案中,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靠前指挥、一线督战,分管检察长亲自阅卷、出庭指证犯罪、全流程审查办理具体案件,各部门干警踊跃参与、协同联动、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查找案源上,院党组指定2名检委会专职委员,对去年10月至今年9月已办结的公诉案件和受理的来信来访案件逐一排查“回头看”,认真进行案源排查;针对具体案件,院扫黑除恶办案组紧扣案件事实,坚持专项斗争“两个结合”和“一案三查”,重视深挖细查。截止目前,“六清”行动已全部清零。

7、积极参与反腐败和社会治理。院内反腐败和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制定了任务清单,落实了工作责任。一是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积极受理信访、控告申诉、刑事救助、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线索,实现 “一站式”服务,并统一纳入检察网络办案系统,强化案件办理流程管理、落实案件管理责任主体;二是强化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突出打击和整治违法犯罪,净化社会风气。今年1-11月,我院提前介入县监委办理案件1件,起诉1件,作出有罪判决1人。通过案件办理,保持了对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三是注重发挥检察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县上的中心工作和专项行动,注重发现、督促和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今年共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存在的问题全部得到整改,检察建议采纳率100%,促进了社会治安的持续好转。

(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办案检察官依法履职、全体检察人员尽职尽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

1、加大侦查环节监督力度。今年共受理各类批捕案件85件105人,批捕63件74人,不批捕22件31人,发出补充侦查取证提纲5份,发出《不捕理由说明》8份。

2、加大起诉环节监督力度。受理起诉案件152件195人,审查起诉120件144人,不起诉30件44人,正在办理2件7人,案件比1:1.379,属全州最低,排名第一。

3、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力度。93名矫正对象全部纳入社区矫正范围,定期开展走访,同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5人。

4、积极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今年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7件,参与法院民事执行活动5次,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30件,其中,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6件,法院全部予以支持;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8份,相关单位全部整改到位;通过与行政单位诉前磋商解决涉案问题16件,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在探索中稳步前行。控申部门受理各类来访案件5件,接待来访群众51人(次),审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检察环节没有涉检上访案件。

(三)改革创新和自身建设情况

1、检察机制体制改革持续创新。我院进一步加大检察体制机制改革力度,注重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一是完善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组织、工作机制和检察官管理制度。建立检察官权力清单,积极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10名入额检察官全部按新的办案模式开展工作,整合的“四部一室”有序运转,检察长及各位副检察长带头率先办案,办案数量达到了省院规定的要求,员额检察官发挥了在办案中的主体地位,检察辅助人员和书记员按照分工配合员额检察官办案,办案责任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办案质效得到全面提升。二是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了检察人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奖金分配发放办法,使检察官责、权、利得到全面体现。三是全面落实检察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院纪检组、考核考评领导小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和督查室强化对检察人员办案活动的监督,使司法责任制在监督制约机制的规范下有序运行。四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简易案件速裁机制运行良好。我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19件129人,简易案件速裁程序办理案件56件,节约了诉讼资源,降低了诉讼成本。五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监察委衔接机制改革、公益诉讼改革、检察信息化改革等配套改革稳步实施。

2、检察队伍建设持续改善。院党组始终将检察队伍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筑根基、重自强,注重检察干警政治素质和检察工作素质全面提升。一是坚持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实践中,全面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使检察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实到位。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抓制度抓落实。年初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班子成员按月如实填写《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情况统计表》,全体干警定期填报“三个规定”记录表,婚丧嫁娶均严格按照制度纪律要求进行,各项保密纪律、办案纪律和检察纪律均得到有效落实,对干警的监督做到了全覆盖、全天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单位得到认真遵守和执行三是全面落实检察队伍建设“四化”标准和“五个过硬”要求,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素质。院党组坚持以队伍教育管理为先导,引导广大干警遵纪守法,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锤炼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促使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与时俱进。同时以关心、关爱凝聚干警思想,单位形成了团结奉献、拼搏进取的良好氛围。

3、院支部规范化建设持续落实。院支部举办读书班1次、观看廉政教育片和警示片5场次,组织党员参观红色教育基地4次,重温入党誓词5次,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9次,及时将省委、州委、县委和上级院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学习,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9次,召开党员大会3次、警示教育大会2次,开展党员“主题党日”活动6次,在“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中发现整改了五个方面的9个问题,认真接受了州委政法委的政治督察。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抓的不紧不实,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各项检察工作部署方面尚有差距。院党组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识方面还不够深入,对检察干警政治理论学习抓的不紧、学习针对性不强、自觉程度不够。

二是“六项重点工作”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开展的还不充分,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中刑强民弱、办案质效不高、新领域办案能力差的状况依然存在;创新意识不强,网络办案系统运用不熟练,办案规范化程度不高,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不严谨,文书说理性不强、观点不鲜明、论据不充分,庭审应对、指证能力不能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工作需要,对办案中可能引发信访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见和预警能力不足。

三是检察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一些薄弱之处,主要是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好,工作中存在懈怠心理、畏难情绪,缺乏苦干实干、奋勇争先、敢于担当的拼搏精神;对干警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够细致全面具体,亟待持续加温加力。

四是服务大局能力与地方党委的期望和要求尚有差距。在脱贫攻坚战中服务群众的能力不足,联系群众主动性不够,缺乏做群众工作的经验,缺少发动、鼓舞、激励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的方式方法;在全县中心工作大局中服务意识不强检察监督举措和手段滞后、质效不高,锐意进取意识不足、调查研究不够,检察服务大局能力和水平与地方党委期望和要求尚有差距。

下一步打算,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赋予了检察机关更为广阔的监督领域,2021年,我院将按照上级院和县委、县政法委中心工作要求和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实践中,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取得新成绩。

2、着力提高监督工作水平。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和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稳步提升,着力提高民事、行政监督方式和手段,提高监督质量和监督品质,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3、全面完成司法体制和检察机制改革任务。进一步密切与监察委员会衔接、配合机制;进一步落实检察机制改革各项措施,按照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和素能培训,构建新的检察工作运行模式。

4、从严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积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检察工作纪律,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清廉的检察队伍,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各项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加大学习教育力度,强化检务督察、专项检查、集中治理强度,拓展对检察干警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有效监督范围,提升对队伍现状和动态的分析研判水平,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县委有关廉洁自律规定落地生根,确保“三个规定”得到认真遵守执行。


康乐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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