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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水务局联合制定印发《康乐县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

时间:2023-11-24 10:29:3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水事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河湖管理执法监督,维护河湖生命健康,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康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制定了《康乐县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水法》《行政强制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临夏州水务局临夏州公安局临夏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临夏州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从履行法定职责、移送案件流程、形成执法合力三个方面,明确了各方责任,就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提出了针对性意见。

《意见》的出台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我县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解决水行政执法领域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各方一致认为,在河湖安全保护领域推动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协调联动,建立健全相关协作配合机制,提高“两法衔接”工作效率,确保“两法衔接”各环节运转流畅、工作有序推进,对实现河湖保护领域依法行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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