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6日康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康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晓元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时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担责、履责、尽责,认真落实县委、州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准确、全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凝心聚力、笃行不怠,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康乐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和检察服务。
会议要求,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执行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依法能动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以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为康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