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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

康乐县检察院实施乡村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8-23 16:07: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根据7.28会议要求,现将我院实施乡村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和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年初,院党组认真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文件及讲话精神,通过学习,使广大干警深刻认识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新部署、总抓手。实施乡村振兴对于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积极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强化涉农检察工作,是一项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

二、勇于担当,狠抓工作责任落实,确保按期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

院党组根据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及时研究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忠良任组长,副检察长李晓齐、马宏斌、徐正海任副组长,第一、二、三检察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第二检察部,马宏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提升实效,切实做到检察工作与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同向合拍、同频共振,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显著的成效,为全县各阶段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实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贡献检察力量。

三、积极投身乡村治理,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

1、扎实开展扶贫工作。我院立足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积极投身精准扶贫攻坚战,努力落实各项扶贫任务,深入开展各项扶贫工作。今年上半年,继续分派三名院领导分别担任八松乡塔庄等三个村的包抓村大组长,抽调4名同志到八松乡烈洼等四个村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全院干警与帮扶村群众结对开展帮扶工作,广大干警积极走访调查,准确掌握帮扶对象情况,通过帮扶慰问、法制宣传和履行检察职能、司法救助等方式,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增强帮扶的实效性。累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8次,排查化解邻里纠纷12件,开展村道、农村院落和房前屋后环境卫生集中治理活动21次,营造了干净、整洁、文明的乡村人居环境。

2、突出惩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我院积极投身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集中整治行动,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案件、重点地区,通过切实履行追诉、监督、审查等职能,严惩涉农资金管理、征地拆迁、农村扶贫等领域职务犯罪,严厉打击侵犯农民群众利益的“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确保扶贫政策、惠民举措落地落实,确保人民群众正当权益不受非法侵害。截至目前,我院审查起诉扶贫领域犯罪案件14件17人,有力的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和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3、强化农村弱势群体司法保护。我院支持农村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对劳动争议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追索人身损害赔偿金、工伤赔偿等案件支持起诉,推动形成和亲睦邻、尊老爱幼的文明风尚。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等危害农村留守妇女、儿童人身安全的犯罪,依法打击遗弃被扶养人、虐待家庭成员等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切实加强对农村留守人员、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推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处于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今年上半年,我院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帮助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8万元;开展校园法治宣讲活动2次,发放材料1000多份;抽调12名干警深入帮扶村疫情防控和动员群众接受疫苗接种活动3次;驻村帮扶干警在驻村工作中调处老人抚养纠纷4次;支持农民工起诉2件。

4、全力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我院围绕康乐绿水青山和旅游资源开发,办案人员多次深入国土、环保、水务等职能部门,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打好“蓝天保卫战”和全省检察机关文物保护专项等活动,第一时间掌握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上半年共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支持起诉(追索劳动报酬)15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民事公益诉讼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办理行政诉讼4件。

5、全力强化产权保护和营商环境优化。上半年,我院集中开展了检察官“千人进万企”活动,了解和掌握全县各类企业尤其是乡镇企业和农村个体经营户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依法对涉及产权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履行检察服务,注重优化营商环境治理。上半年,共办理涉企案件1件,走访民企43家;在审查办理涉企和企业主案件时,注重强化产权保护和营商环境优化,对1名涉案企业主综合考虑案件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基本情况,依法作出做出不起诉决定,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6、参与基层治理,为推进乡村基层法治建设提供助力积极参与城乡结合部等治安复杂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社区矫正、强制医疗监督工作力度,推动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上半年,我院将123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全部纳入矫正范围;5月,我院监所部门配合司法局开展了一次联合走访、回访活动。公诉科在办案中,依照“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审查办理认罪认罚案件98件,达成刑事和解4件,依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工作中服务手段滞后,服务途径和办法不足,服务质效与日益蓬勃发展的乡村振兴形势要求尚有差距。

2、服务乡村振兴大局能力与地方党委的期望和要求尚有差距。在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中服务群众的能力不足,在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大局中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在检察监督服务工作中锐意进取意识不足、调查研究不够,检察服务大局能力和水平与地方党委期望和要求尚有差距。这些问题和不足,迫切需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认真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院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从大局出发,把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治理作为长期的重大工作任务抓紧抓好,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确保各项检察服务保障措施落到实处,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治理提供高层次和高水平的检察保障。

2、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开展乡村振兴专题调研,及时了解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牢牢把握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动权,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农村了解农民的司法需求,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司法服务。加强涉农案件分析研究,总结特点规律,形成专门型办案思路,提出完善乡村治理的对策建议。

3、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健全与公安、交通、农产品检验检疫、农业、林业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多部门联动、同向发力、优势互补。完善与法院、公安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定期会商研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型法律问题、类型化案件办理问题和重大疑难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尺度。加强捕诉衔接、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切实形成办案合力。

4、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台、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深入宣传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有关“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或者专项工作开展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广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及时报道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为实现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宣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举措和成效,积极传播检察机关服务工作的“好声音”和“法治正能量”。

5、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针对目前涉农检察人才相对缺乏的现象,建立定期学习和培训制度,通过学习考察、专项培训、开展涉农检察相关问题讲座,创新培养一批专门人才,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司法需求。注重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建设,派驻检察干警到农村工作,增进对农村、农民的感情,强化检察队伍的农村工作能力。要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办案方式方法,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



康乐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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