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州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我院党组团结带领全体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高检院和省、州院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凝聚和激发全体干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精准发力,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司法体制和检察机制改革,努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 、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中心大局
我院积极按照省院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等六项重点工作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三大攻坚战”,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发挥检察智慧、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聚焦扶贫领域,注重脱贫攻坚司法保障。我院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一号工程,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今年以来,我院五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先后对各乡镇惠农项目实施、惠农资金发放、农村低保、五保认定和残疾人政策落实等扶贫领域进行了监督检查,在促进“乡村治理”,挖掘违法腐败线索,防止和惩治“蝇贪”“蚁贪”等“微腐败”方面积累了第一手资料。10月中旬,对县监察委移送交办的1起扶贫领域的犯罪案件,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并移送起诉,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聚焦营商领域,注重产权司法保护。我院侦监、公诉等部门在案件办理中强化对涉及产权、涉及企业和经营管理者等方面刑事案件的监督,保障企业和产权主体合法权益。2018年1月份,侦监、公诉部门审查批捕、移送起诉了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及金额达920余万元,目前嫌疑人已被县法院做出有罪判决。民行科先后5次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百日会战”行动,加强对民事行政案件执行监督,共同履行了产权司法保护职责。
三是聚焦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注重促进绿色发展。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打好“蓝天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等各类专项活动,围绕康乐绿水青山和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分别成立了由分管检察长任组长,侦监、公诉、民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并先后深入国土、环保、水务、林业、电力等单位召开了座谈会,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随时研商解决,同时深入康乐“旅游大通道”等建设工地和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和绿色屏障一线摸排案件线索。对发现的一起破坏林地案件,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县法院支持了我院的诉讼请求,使生态植被得到及时修复。
四是聚焦法治康乐建设,注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院根据“两高两部”的指导意见,侦监、公诉等职能部门组成办案组,依照上级院和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履行追诉、诉讼监督、司法审查职责,依法快捕快诉涉及黑恶势力的犯罪案件。7月下旬,我院组织召开公、检、法刑事案件办案工作联席会,就办案信息共享、情报互通和衔接平台建设达成重要共识。在专项行动中,参加新闻发布会3次。
五是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按照上级检察院统一安排,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全力投入三大攻坚行动。
1、发挥检察职能,积极防范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隐患。控申部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全年受理信访案件7件,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件,接待来访群众22人(次),办理刑事申诉审查1件,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1件,开展司法救助1件,发放救助金4.6万元,检察环节没有涉检上访案件。刑事执行监督部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6人,书面纠正监外执行违法1件,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1件,建议全部被采纳,并将 136名矫正对象全部纳入社区矫正范围;侦监、公诉部门在刑事案件办理中,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注重保障诉讼主体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各办案部门对可能存在的信访风险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启动预警机制,使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得到及时妥善化解。
2、发挥检察智慧和力量,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更多优质丰富的检察产品。我院坚持脱贫工作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充分运用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帮助和服务。今年以来,2支驻村工作队常驻八松乡烈洼、新庄两村开展帮扶工作,全院干警2次大规模入户开展送温暖、大走访等活动,帮扶责任人多次深入农户家中访贫问苦,积极分析致贫原因、商榷帮扶措施、讲解帮扶政策,因地制宜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定“一户一策”215份,帮助120户贫困户落实牛羊养殖扶持政策、落实中药材和经济作物等种植200 多户,鼓励和帮助农民工外出务工126名,帮助劝导辍学儿童入学2名,调处化解邻里纠纷22起,为农民工提供劳务法律服务累计15次,帮助农村危房实施改造和庭院硬化80多户,进村入社开展法律宣讲、“法治进校园”活动和召开村民知情大会100多场(次),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20多次。经州、县、乡三级主管部门验收,2018年八松乡烈洼、新庄两村已有 42户精准户实现了脱贫。
3、发挥优势检察资源,着力推进公益诉讼。我院牢牢把握公益诉讼这一新增工作职责,努力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支持公诉、提起诉讼等方式,重点办理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等案件。全年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其中1件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县法院支持了我院的诉讼请求;7件分别向太子山管理局、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后,均得到整改;剩余1件已发出检察建议,目前处于回函回复期。12月份,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推动全县公益诉讼工作将发挥重要保障。
二、认真履行职责,强化主责主业
1、刑事诉讼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今年以来,累计审查批捕各类刑事案件70件94人,其中批准逮捕58件74人,不批准逮捕11人,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44件183人,起诉县法院122件152人,不诉15人。受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请批捕3人、批捕3人,受理提请起诉5人,起诉5人。发出《不捕理由说明》8份,监督立案1件1人,监督撤案1件,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件,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开展公诉引导侦查办案13起。
2、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进一步深化。积极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今年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2件,经审查,提出检察建议8件,法院采纳8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件。
3、公益诉讼职能在探索中不断规范化。调查核实、诉前检察建议等监督措施综合运用,试行以诉讼原告身份参加刑事诉讼等,公益诉讼工作在探索中不断取得新突破,逐步迈入常态化、规范化。
三、坚持多措并举,推进检察改革
我院严格按照省院检察改革部署和节点要求,积极推进各项改革落地落实。
一是认真试行捕诉合一模式,促进刑事诉讼工作在改革中不断前行。我院为落实捕诉合一,组织公诉、侦监等科室干警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掌握和探索捕诉合一制度设计和运行模式,选取2件典型案件进行流程运转,为下一步全面开展该项工作进行了试点。
二是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我院认真学习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并按照上级检察院统一要求,着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民行检察工作的影响力日益凸显,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呈现并驾齐驱的良好局面,民行检察工作正在成长为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
三是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步入正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检察行政人员三大类人员都按要求归类管理,检察技术人员、司法警察、书记员全部归口管理,11个内设部门已整合为5个大部门,职责明晰、衔接有序、运转平稳。
四是建立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和办案责任制。目前,11名入额检察官已按独任检察官或者办案组的模式开展工作,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委员带头办案,且办案数量都达到了省院规定的比例要求,办案责任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高,检察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日益完善,司法责任制在监督制约机制下规范有序运行。
四、倡导廉洁从检,强化队伍建设
一年来,院党组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治党主体责任,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和克服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把廉洁从检放在检察队伍建设首位,抓主抓重,以党组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为重点,把讲政治、促法治、抓业务、抓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培养干警忠诚、干净、担当意识,久久为功,检察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是坚持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全面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着力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活动,用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干警提高政治智慧和检察智慧,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一年来,单位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讲党课12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次,到帮扶村开展“五联”活动,加强了支部与帮扶村的联系。单位党建工作弱化、党员先锋意识淡化等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从严治党要求深入人心,党组的号召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党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更加坚强,先锋引领作用日益突出,党建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我院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班子成员按月填写《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情况统计表》,定期填报《廉政档案》和《重大事项报告书》,做到党组与纪检组“两个责任”明确,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清晰,检察机关违纪违法办案监督问责工作领导小组运转正常,各部门监督员尽职履责,财务管理、重大经费支出、检务公开、案件评查由纪检部门实施全程监督,及时排查和化解廉政风险点,既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又坚决防止“灯下黑”,经过不懈努力,全体干警的廉洁从检意识得到提高,中央“八项规定”在我院落地落实。
我院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力度不够、创新意识不强,亮点不多。二是人、才、物管理机制不清晰、不完善。三是检察改革中求稳有余、探索进取精神不足。这些困难和问题,亟待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2019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
2、围绕服务大局,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能力和水平。
3、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品质。
4、紧紧围绕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5、坚持从严治检,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6、继续组织检察干警学习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