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检《关于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6月13日,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建国带队赴康乐县人民法院参加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本次评议活动选取了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该案由公诉人赵国庆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了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充分利用多媒体进行示证,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有效回应了辩护人提出的质证意见,同时结合案件办理进行法庭教育。
庭审结束后,评议组围绕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礼仪、办案综合效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评议,就公诉人的证据审查运用能力、法庭应变能力、答辩策略技巧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是康乐县检察机关强化公诉能力建设、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高质效履职办案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对庭审观摩、听庭评议中发现的个性与共性问题展开“回头看”,进一步提升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以检察履职守护好公平正义,以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助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