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法律监督,提升案件质效,5月15日,康乐县人民法院召开审委会,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晓元及第一检察部主任许西宁受邀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了康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在认真听取案件承办法官汇报后,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晓元结合检察机关公诉意见,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专业的检察意见。随后,审委会委员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展开深入讨论,从不同角度发表专业意见。
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人民法院主动接受检察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具体体现。下一步,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与法院保持常态化沟通机制,持续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高效运行,以良性互动凝聚司法合力,在监督中凝聚共识、在协作中促进公正,共同促进案件办理质效再提升,推动审判工作与法律监督工作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