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2日起,康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对全县十五个乡镇司法所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及帮扶管理工作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检查人员通过实地查阅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工作台账以及思想汇报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交付执行、日常监管、教育帮扶、信息化核查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检查,结合相关案例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帮扶小组人员开展谈话,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对矫正对象集中进行警示教育,对重点矫正对象开展家访,重点阐释法律规定的相关请销假制度及奖惩措施等,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改善落实,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此次社区矫正监督检查工作旨在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逐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预防、惩治、教育、帮扶等目的的有机结合,下一步,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察监督,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范矫正工作,推动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