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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4-04-18 09:55: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康乐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0日康乐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第三次会议通过)



康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晓元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下一步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2024年,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强化能动履职、提升监督质效、锻造检察铁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康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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