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康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李某某涉嫌受贿一案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气氛严肃,法庭依照法定程序依次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出庭公诉的检察官当庭发表了公诉意见。
部分干警到法庭参加了旁听活动,这既是一次观摩学习,也是一次有意义的警示教育活动。
下一步,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将注重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灵活多元的警示教育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法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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