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三抓三促”行动和主动创稳行动走深走实,认真落实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持续增强水土保持协同监管能力水平,近日,康乐县人民检察院与康乐县水务局共同开展“康乐县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
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是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巡视巡查的重点领域,是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康乐县水电站实现全面核查,对水电站存在的行政审批手续不完善、下泄生态流量不足、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规范整改,全面禁止水电站的环境违法行为,逐步实现生态环境的恢复。



开展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坚定不移走好“生态立县”路子的具体行动和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和主动创稳行动的重要载体。下一步,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联合监督行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确保各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贯彻落实到位,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以实际行动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