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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相对不起诉案举行公开送达

时间:2023-04-13 09:31: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316日,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相对不起诉案举行公开送达。经检察机关审查,被不起诉人酒后因家庭矛盾致使胞弟轻伤二级,马某某系初犯、偶犯,无前科,案发后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协议,并取得谅解,案发后认罪悔罪。为促进和谐、减少对抗、修复关系、化解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马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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