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康乐县举办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13周年纪念大会暨文艺汇演活动,活动中对全县涌现出的优秀妇女代表进行了表彰奖励,康乐县人民检察院许西宁同志荣获2022年度全县“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许西宁同志自分配到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已经在这条战线上默默奉献了18个春秋,这18个春秋算来既是漫长的又是短暂的。
她自到检察院工作以来就一直在刑检部门工作,从刚开始的内勤、书记员到后来的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公诉科副科长到今天的刑检一部主任、未检办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一路走来,一步一个成绩,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戒骄戒躁,体现了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足迹。


许西宁同志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她认识到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作为一名战斗在办案一线的公诉人,许西宁同志始终准确运用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以事实未依据,以法律为准神”的法律原则,牢牢把握办案这一重心,树立强烈的“狠抓办案”、“办铁案”的意识,正是这种强烈的意识,督促着她争着多办案、办好案。

2022年全年许西宁同志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1件69人,其中成年人犯罪案件41件56人,未成年人案件9件14人。批捕案件12件14人,不批捕案件6件6人,审查起诉案件38件54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相对不起诉5件7人(包括未检案件),办理复议案件1件1人,退查后未重报的1件1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件4人,追诉漏犯1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向康乐县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两份,均被采纳;向县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县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起诉正确率为100%。在办案中,对每一起案件、每一个证据、每一次出庭,她都要精心研究,充分准备,“专心办案、用心办案、细心办案”是许西宁同时对待办案最基本的态度。

作为一名积极上进的青年检察官,许西宁同志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始终把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作为工作生活的重点,2009年许西宁同志以全州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连续多年被评为院内先进个人,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临夏州人民检察院评为“办案能手”,2016年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未检工作先进个人”。
“公正恒久远,追求无止境”,许西宁同志深知前进道路上的泥泞和坎坷,但她坚信既然自己选择了这条道路,选择了这个职业,那么就要坚持到底,无怨无悔,努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体会到公平正义。
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将以许西宁同志为榜样,奋勇拼搏,勇于担当,为平安康乐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