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地方生态文明建设作用,助力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好“河(湖)长”协作机制的各项部署要求,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近日,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晓元与水务局负责人对洮河、冶木河河道开展巡河工作,重点察看水系综合治理、河道水质提升、污水直排、违规采砂、河岸环境卫生、河湖长制工作落实等情况。



同时,三位副检察长利用一周时间对各自分管流域进行了巡河,每到一处,实地查看河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环境改善等情况,听取乡镇负责人关于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下一步,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河长办的联系沟通,常态化开展巡河工作,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共治方式河湖流域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持续推进河流环境治理,用检察力量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