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提高不起诉案件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准确性,6月15日,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对马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拟不起诉案进行公开听证和法律文书公开送达。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进行了公开听证。

办案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出示了相关证据,阐明了拟不起诉理由,并就拟不起诉意见及文书公开送达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听证员听取了案情汇报后,查阅了相关法律文书和案件材料,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承办检察官、案件当事人逐一进行了回答。




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推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全面开展,是检察人员一直努力的价值追求。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对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因马某某无前科劣迹,所犯罪行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为体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拟对马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次听证活动公开公正,听取了听证人员和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即体现了案件办理和适用法律的灵活性,又体现了认罪认罚刑事制度的运用。今后,将对每一件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通过听证、送达程序,对嫌疑人进行再普法、再教育,从源头上遏制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