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晓元主持,院国家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及办案检察官参加会议。


首先,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宏民简要介绍了案件情况,随后大家各抒己见,一致通过一次性给予救助申请人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决定,并上报康乐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

针对今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马晓元检察长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强化内部协作,坚持“全院工作一盘棋”,控申条线与侦监、公诉、未检、民行等业务条线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相关部门要及时移送控申部门,确保救助工作能够准确、及时开展,提高司法救助案件的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二是强化外部协调,主动加强与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灵活适用司法救助措施,建立了司法救助工作与民政救助、医保救助、城乡低保、法律援助等相关工作的衔接机制,多方面救济,最大程度地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三是强化纵向联动,与上级检察院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方面形成良好的沟通,对于特殊救助案件要及时向上汇报、请示,争取上级院专项救助资金的支持和业务指导。

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目的不仅在于保障救助申请人的基本生活,还在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今后我院将以组织落实好会上通过的工作协作机制为抓手,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拓展多元化救助模式,进一步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检察主抓、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司法救助工作新格局,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