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正文
检察新闻

以案释法|加强案例指引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第一期)

时间:2022-05-23 10:39:5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开栏语: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康乐县院开设以案释法专栏,认真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建设水平。


前言:

面对新时代文物保护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和甘肃省文物局积极探索凝聚各界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途径,于2020年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了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环境。


背景:

线家楼位于康乐县景古镇景古村,距县城35公里。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二、四方面军长征经过康乐县景古地区,曾在此设立先遣军部。1996年4月线家楼被临夏州委、州政府命名为“临夏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案情介绍:

康乐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现场调查,了解到康乐县线家楼红军长征遗址年久失修,墙体多处开裂,屋顶多处漏水,且从康乐县城出发到景古镇景古村线家楼,没有导向牌,没有显著标志,导致遗址位置模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对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案情进展:

2019年5月,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开始对该遗址进行全面修缮。

2019年7月1日前夕,该遗址已全面修缮完毕。


检察机关有话说: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保护甘肃省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康乐县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监督职能,加强与文物部门的协作配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共同做好文物保护法律宣传,普及文物知识,提高全社会保护文物、热爱文物的意识和热情,为文物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关闭

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