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午,在康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康乐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马晓元作《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州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和县十七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五年来,共受理审查提请批捕案件503件711人,批准和决定逮捕416件57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11件1209人,提起公诉749件984人,有力维护了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保障了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报告强调]今后五年,站在“十四五”新的发展格局中,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县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认真执行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以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康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主要任务是:
一、强化政治自觉,着力保证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主动增强新时代履行检察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按照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康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检察服务。
二、强化法治自觉,着力融入法治康乐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更新检察理念,强化检察担当,通过司法办案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厉打击涉黑涉恶、黄赌毒、电信诈骗等各类犯罪,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平安康乐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始终坚持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引领法治和社会进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提供检察保障。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为法治康乐建设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
三、强化检察自觉,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加强对刑事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敢于监督、勇于监督,着力提高监督质效,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提高法律公信力,坚定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立足生态立县战略,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积极拓展办案新领域,强化对资源环境等领域案件办理力度,着力保障康乐绿水青山和生态旅游资源。
四、强化行动自觉,着力促进检察改革举措落地落实。稳步推进检察改革举措,全面提高“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质效,以“求极致”的标准,提升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积极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建立定期轮岗、双向交流制度,构建科学高效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发挥考核工作的“指挥棒”作用。
五、强化廉政自觉,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坚持“严”的主基调,建立从严管理体系,巩固党史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通过“查、改、治、建”一体推进,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将检察队伍管理常抓抓长,强化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内外”的监督管理。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构建权责清晰、风险明确、全程覆盖、预警及时、有效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