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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检察院深入开展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专项工作

时间:2021-08-27 11:00: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康乐县人民检察院自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运行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把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从今年6月1日起,通过政法数据统一平台进行案件流转和办理,提高了平台的利用率。同时,经州、县政法委州检察院多次调研督导,及时发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推动院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高效运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工作顺利开展。

院党组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把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是成立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工作机构,明确清查人员的责任 ,我专门成立了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工作领导小组,由副检察长徐正海任组长,各部、室负责人、入额检察官为领导小组成员;二是及时动员部署。结合我院检察工作、人员配置实际,制定方案,5月中旬,召开全院相关业务部门干警大会,对本院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三是强化工作推进。院党组严格按照州、县政法委的要求,强化工作的督导落实。


 


二、靠实责任,强化组织保障。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确定负责部门和责任人,及时配备工作场所、办公设备、抽调专人实施平台试运行,争取最短时间内熟悉掌握平台功能和具体操作。严格依法办案,在上承公安、下启法院的同时,坚持线上线下同步,确保平台试点工作稳步开展。


三、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院加强内部协作,严格按照委政法委和上级院的安排部署,各相关业务部门紧密配合,高质量完成本院环节任务。积极协调政法各部门,对案件接收、电子卷宗制作等问题及时沟通,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试点工作高效运行。



四、找准问题不足,提高平台效率。

院在平台试运行期间积极发现、解决问题,在州、县政法委调研大数据平台运行情况时,详细汇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平常运行中,就办案平台数据信息、运行难点积极主动请示汇报政法委,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同时,积极协调其他协同办案平台单位,共同切磋熟悉平台操作流程,把握各单位部门操作节点,协同各单位平台衔接,及时沟通掌握线上运行案件流量做好信息统计,及时提醒案件承办时限,定时向上级院和县委政法委统计报送数据信息,做到得于手而应于数据。

截至目前,已成功上线运行49案,办结44,在办5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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